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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廣州2月26日電 (鐘言 奚婉婷)真功夫原董事長蔡達標訴真功夫集團股東知情支票借款權糾紛案去年底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一審宣判,蔡達標獲勝訴,真功夫集團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該案二審26日在廣州中院開庭,雙方當天都提交了新證據,現場激烈爭辯,案件將擇日宣判。
  內地中式快餐連鎖巨頭真功夫集團內部的股權爭奪一波三折,真功夫創始人之一、原董事長蔡達標因經濟犯罪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其自2011年4月被公安機關羈押至今,無法自己行融資使股東權利。
  根據公司《中外合資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規定,蔡達標委任妹妹蔡春紅接替其擔任真功夫公司董事、董事長,代表原告行使大股東權利,但真功夫集團始終不承認蔡達標對蔡春紅的委任,拒絕蔡春紅履行董事和董事長職婚禮顧問課程責,於是便有了這場股東知情權糾紛。
  在26日的二審現場,庭審雙方圍繞蔡達標是否有權委托代理人查賬等問題進行激烈爭辯。真功夫集團方面指出化療飲食,蔡春紅提供的證明文件無法確認是蔡達標本人親筆簽名,即使是親筆簽名,蔡春紅要求查賬也超出了蔡達標在證明文件中所寫的範圍,蔡春紅等人在該案中有不正當目的;而蔡春紅方面代理律師認為,查賬是為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屬正當行為。
  記者瞭解到,該案此前的一審判決中,法院認為有關涉案訴狀、授權委托書、查詢函等的真實性,經核實,確為蔡達標本人的真實意思,法院予以認可;竹北買房蔡達標向真功夫集團提出書面請求說明其行使知情權的目的是瞭解公司實際經營現狀,這是其作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享有的知情權。
  一審法院遂作出判決,要求真功夫集團將2011年3月17日至2013年7月18日止的全部股東會會議記錄及決議、董事會會議記錄及決議、監事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及審計報告、會計賬簿等提供給蔡達標委托的代理人查閱。
  真功夫集團是中國典型的家族式企業,現由蔡達標前妻的弟弟潘宇海掌權,2006年,蔡達標與妻子潘敏峰離婚,使得真功夫走上“蔡家”與“潘家”的家族紛爭之路。(完)  (原標題:真功夫集團股東知情權糾紛案二審開庭 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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