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那些發送短信的人該當何罪?其實,早在2011年,中國群發短信第一案在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2010年初,北京市西城區警方多次接到舉報,很多手機用戶收到多起非法買賣增值稅發票的短信,警方根據舉報,將向長全等4人抓獲。2011年3月29日,這4人站在被告席上,成為群發短信第一案的第一批被告人。
  電信部門表示,以短信群發方式經營廣告發佈等業務屬於增值業務,應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而本案的4名被告人都未獲許可經營群發短信業務資質。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向長全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周曉峰(化名)獲刑1年4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邵剛(化名)被判有期徒刑1年1個月,緩刑1年6個月,罰金2萬元;徐向陽(化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1年6個月,罰金2萬元。俞凡 整理  (原標題:無證群發短信四人獲得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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